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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昨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时隔8年后的此次调整,西药和中成药部分共收载药品2535个,较原来增加339个,增幅约15.4%。 看点01、为何调整药品目录 目前执行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是2009年制定的,共收载药品2196种,涵盖了多数临床常用药品,能够满足参保人员大部分的用药需求,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诊疗手段的进步,新药的研制,原有的目录已经难以满足民众的就医需求,出现了以下三个问题: 1、虽然参保,但需要经常使用目录外药品,用药负担很重 2、由于临床手段进步,目录药品与民众临床用药需求存在脱节; 3、很多创新药品由于目录不更新,也迟迟无法进入目录。 因此,《药品目录》的更新是必须的。 看点02、新增339个可报销药 2017年版药品目录是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以来,第四次对药品目录进行调整,是由来自全国各省(区、市)近4000名临床医生、药师以及医保管理专家通过多轮评审产生的。 具体来说,西药和中成药部分共收载药品2535个,较2009年版目录增加了339个,增幅约15.4%。其中西药部分1297个,中成药部分1238个(含民族药88个)。中药饮片部分未作调整,仍沿用2009年版药品目录的规定。 参保人员使用目录内规定的药品发生的费用,可按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看点03、儿童药品、民族药大幅增加 调整后,共新增了91个儿童药品品种,药品目录中明确适用于儿童的药品或剂型达到540个,进一步加强了儿童用药保障力度。 同时,新版目录大力支持中药、民族药,2017年版药品目录中,西药与中成药的占比分别达到51%和49%,基本持平。有关部门专门组织了少数民族医药专家,对藏族、蒙古族等民族的传统药进行评审,新增民族药41个,增幅达到90%,比例明显高于其他药品。 看点04、加大对创新药的支持力度 目录调整中将2009年后上市的新药作为重点评审对象,并对其中的创新药进一步倾斜。2008年至2016年上半年我国批准的创新药和生物制品中,绝大部分都被纳入了2017年版药品目录范围或谈判药品范围。治疗癌症、重性精神病、血友病、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的常用药品基本被纳入了药品目录或谈判药品范围。 看点05、重症贵药有望进目录 经过专家评审同步确定了45个拟谈判药品,均为临床价值较高但价格相对较贵的专利、独家药品。这些药品中近一半为肿瘤靶向药物,涵盖了白血病、肺癌、胃癌、结直肠癌等常见肿瘤,其他为心脑血管疾病、罕见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用药。像治疗肺癌的靶向药物替诺福韦、埃克替尼、吉非替尼3个药品均经专家评审纳入了药品目录。 人社部将在确认相关企业是否具有谈判意向后,向社会公布拟谈判药品名单并按相关程序组织谈判,将达成一致的品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看点06、工伤保险用药予以特殊考虑 2017年版药品目录不仅适用于医保,也同样适用于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员。目录制定中对工伤保险用药予以特殊的考虑,新增了治疗尘肺病的汉防己甲素等药品,同时,药品目录中A型肉毒毒素注射剂等5种药品的“备注”一栏标为“限工伤保险”,这些药品仅限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不属于基本医保基金的支付范围,也就是说工伤保险的用药范围要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 看点07、各地7月底前完成调整 人社部要求规范各省药品目录调整,各省(区、市)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对《药品目录》甲类药品不得进行调整,并应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进行乙类药品调整。同时,各省(区、市)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发布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的数量(含调入、调出、调整限定支付范围)不得超过国家乙类药品数量的15%。 看点08、未来将完善医药用药管理办法 实际上,从近年的药品目录调整期限来看,分别间隔了4年、5年、8年,药品目录调整周期太长,滞后于医药行业的发展,一直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 “前期由于种种原因,药品目录调整的周期确实较长,这个问题我们也非常重视。本次目录发布后,我们一方面将抓紧开展谈判药品准入,指导各省(区、市)人社部门进行乙类药品调整。”陈金甫介绍,将着手研究完善医药用药管理办法,建立常态化、动态化的医保用药准入机制,做好目录准入、支付标准、使用管理等环节的有机衔接,逐步实现医保用药的全流程管理,使保障范围与临床用药实际、医药技术进步相适应,在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好保障的同时,进一步发挥医疗保险支持创新、促进发展的作用。 我们一直在努力,关注我们,给你不容错过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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